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资料(五)
(一)资助对象:当年度被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录取为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优先资助脱贫家庭学生、符合资助条件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和残疾人子女等。
(二)资助标准:大学新生入学资助主要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上学所需路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资助标准为区内院校录取的大学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 500 元,区外院校录取的大学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 1000 元。
(三)申请与评定:
1.大学新生入学资助申请的基本条件:
①.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当年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
④.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2.学生收到高校录取通知后一个月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广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申请表》随同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银行卡等复印件提交学校。学校收到学生申请后,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评定,提出本校该学年大学新生入学资助的建议名单。经由学校领导、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资助评审小组审核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学校要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大学新生入学资助受助学生信息形成《广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资金发放汇总表》,按程序报同级教育主管部门。
3.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金通过学生资助卡、社会保障卡等一般银行卡一次性足额发放给学生,禁止直接以现金形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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